测定法 取供试品,照各品种项下的规定,取适当的平氏毛细管黏度计 1 支,在支管 F 上连接一橡皮管,用手指堵住管口 2,倒置黏度计,将管口 1 插入供试品(或供试溶液,下同)中,自橡皮管的另一端抽气,使供试品充满球 C 与 A 并达到测定线 m2 处,提出黏度计并迅速倒转,抹去黏附于管外的供试品,取下橡皮管使连接于管口 1 上,将黏度计垂直固定于恒温水浴槽中,并使水浴的液面高于球 C 的中部,放置 15 分钟后,自橡皮管的另一端抽气,使供试品充满球 A 并超过测定线 m1,开放橡皮管口,使供试品在管内自然下落,用秒表准确记录液面自测定线 m1 下降至测定线 m2 处的流出时间。不重装试样,依法重复测定 3 次,每次测定值与平均值的差值不得超过平均值的 ±0.25%。另取一份供试品同法操作。以先后两次取样测得的总平均值按下式计算,即为供试品的运动黏度或动力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