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析方法的类型和已获得的测定数据所建立的分析方法转移可接受标准应包括所有研究地点的试验结果的比对标准。这些标准可以用统计学方法制定,其原则一般基于双方均值差异以及拟定的范围来计算,并应提供变异估计(如每个试验场所的相对标准偏差RSD%),特别是接收方的中间精密度RSD%和/或用于对比含量和含量均匀度试验均值的统计学方法。在杂质检查时,精密度一般较差(如痕量杂质检查),可使用简便的描述性方法。溶出度可通过使用f2因子或比较特定时间点的溶出数据进行评价。对于未评价的分析方法验证指标,双方实验室应说明原因。对所使用的材料、对照品、样品、仪器和仪器参数也要逐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