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给药周期调整化合物特异性风险评估的值 根据化合物特异性风险评估方法所推导的可接受摄入量也可以按表1以相同比例进行调整,或是根据日最大给药剂量限制在不超过0.5%,二者取较低者。例如,如果终生给药时根据化合物特异性风险评估方法所推导的可接受摄入量为15μg/d,用药周期短于终生给药时的限值(按表1比例),则可以增加至100μg/d(>l~10年治疗时长),200μg/d(>l~12个月)或1200μg/d(<1个月)。但是,对于一个具有最大日服用剂量的药物,例如,100mg,则小于1个月时长的可接受摄入量应限制在0.5%(500μg),而不是1200μg。